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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艺术类和国家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学费标准调整的公示
  • 时间:2024-04-28
  • 点击:1885

       按照《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2024级音乐表演等艺术类专业、石油化工技术等高水平专业群覆盖专业的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此标准适用于2024年招生的学生,现予以公示(附件2)。

       特此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日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学校0546-8063708或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予以监督。

       附件1:《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

       附件2:东营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调整艺术类和国家省级高水平专业覆盖专业学费标准的公示

 

 

东营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