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课“十必须 十不准”
日期:2024-03-07 10:00:00  发布人:mksxy-admin  浏览量:8172

1.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上课,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2.学生必须携带课本、笔记上课,不准空手听课。

3.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准接听、拨打、查看手机。

4.学生必须保持教学场所卫生整洁,不准在教室吃食物、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5.学生必须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礼仪,不准侮辱、顶撞老师。

6.学生必须仪表庄重大方,不准衣冠不整进课堂。

7.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不准交头接耳、高声喧哗。

8.学生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准乱涂乱划。

9.学生必须严格按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教学设备,不准随意拆卸、损坏。

10.学生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互动,不准使用方言口语。

核发:mksxy-admin 点击数:8172
分享到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东营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育学院)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  邮编:257091  |  联系电话:0546-8060136  |  招生办:0546-8060063
鲁ICP备 09055201号 鲁公网安备 37050202370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