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通知要求,请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研究提出全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名单(3个类别各推荐1个)。请严格审核把关,《全市教育系统推优统计表》(见附件)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于5月27日上午下班前报组织科(图书楼1007),电子版发办公网—组织人事处—组织科邮箱。
附推荐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共产党员,应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基层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员工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从事党务工作 3 年以上(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囯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教职员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以人为本,赢得广大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落实全面从严洽党要求,在重大事件中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显著,近 3 年未有违纪违法受查处对象,无重大责任事故。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24日
全市教育系统推优统计表.xls (21.00K)
下载 | 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