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
日期:2022-02-25 19:41:28  发布人:xxgk-zsjyc  浏览量:10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国际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吸引更多优秀的国际学生来我校就学,同时鼓励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好学,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 42 号令)和《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学金的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二条 奖学金由财务部门负责年度预算,国际学院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国际学生。

第四条 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内容为:

1.“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专门为我校攻读学历教育的新生提供,资助时长为一学年,“校长奖学金”分以下两类: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全额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和住宿费,比例不超过新生的 70% ;半额奖学金包括:学费减免一半,比例不超过新生的 30% 。

2.“优秀国际学生奖学金”

“优秀国际学生奖学金”专门为我校攻读学历教育的在校生提供。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知华爱华友华的国际学生,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其中一等奖学金 12000 元,比例不超过国际学生总数的20%;二等奖学金 8000 元,比例不超过国际学生总数的30%;三等奖学金 6000 元,比例不超过国际学生总数的50%。优秀的国际学生每学年皆可申请。

3.“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专门为我校攻读非学历教育的国际学生提供,用于资助知华爱华友华、促进中外语言文化交流的非学历教育的国际学生,资助金额根据招生情况由国际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三章 奖学金申请条件

第六条 “校长奖学金”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外国籍公民(依据教外函〔2020〕12 号规定),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 18 至 40 周岁之间;

2.个人申请陈述(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需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3.护照信息页及签证页的复印件;

4.《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

5.相关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

6.有志于推广中国文化,促进中外语言文化交流、中外贸易互通、人民友好往来等。

第七条 优秀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外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18 至 40 周岁之间;

2.申请人在我校就读满一年;

3.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诚实守信,学业优秀;

第八条 校长奖学金和优秀国际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四章 奖学金的评定

第九条 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条件

1.国际学生填写《东营职业学院“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或者《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根据奖学金要求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2.在受理国际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后,国际学院进行初评,由学院领导审阅批准后上报学校评审,最后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实施。

3.由学校财务部门发放国际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若有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或出现《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当年的奖学金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国际学院应加强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监督检查,发现虚假、冒领、截留、挪用国际学生奖学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国际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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